第二十三讲:李冠杰博士“中英法治观念和实践之历史比较”
发布时间: 2015-03-02 浏览次数: 183


主办单位:上海外国语大学英国研究中心

讲座主题:中英法治观念和实践之历史比较

时间:201534日(周三)1300~1430

地点:松江校区4#305

主讲人:李冠杰博士


内容简介:

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。在人类社会实践上,每个族群、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独特的法治历程。在学术界,法的定义没有统一的答案,法的理论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具有不同的内涵。中英两国有各自的发展历程,因国情不同,模式也有所区别。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创始者,其法治原则内涵丰富。从历史上看,英国法治社会发展体现了王权和议会主权之间的斗争,其变化过程非常缓慢。中国有丰富的法律制定经验,夏朝已有刑法,此后各朝代的典章制度越来越庞大。中国对法的理解有自身特色,情与理占据了重要位置。新中国成立后,法治建设相对滞后。改革开放带来了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,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社会变化呼唤法治社会建设。201410月,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旨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。当前,中英两国对法治的理解会有所不同,但这种差异可能只是二者发展阶段的不同,而非本质区别。



参考书目:

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新华网,http://news.xinhuanet.com/2014-10/28/c_1113015330.htm

何勤华:《外国法制史》(第五版),法律出版社,2011年。

[]魏德士:《法理学》,法律出版社,2005年。

[]鲁伯特·克罗斯、J.W. 哈里斯:《英国法中的先例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11年。



讲座人介绍:

李冠杰,上海外国语大学英国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。2012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,获法学博士学位;2014年从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出站,获历史学博士后证书。主要研究方向为当代英国政治、政治思想史、大国关系。

英国研究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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